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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云野鸡 提问于[2017-11-16]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年2月18日,国务院令147号发布) [出自:jiwo.org]

2、《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日,公安部令第32号)

3、《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2000年4月26日,公安部令第51号)

二、审批发证部门: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

三、审批办理流程:

第一步:产品检测。申请单位须将样品送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二步:申请办证。检测合格后,申请单位按规定提交证书申请的相关材料。

第三步:审批发证。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审批核发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书。

四、表格下载:

1、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申请表(填报工具);

2、信息安全企业承诺声明模板;

3、企业介绍信模板。

五、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至30个工作日。

六、信息服务平台: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服务平台》网站地址http://www.ispl.cn、http://www.ispl.com.cn。

七、受理方式:

申请单位可以委派专人在规定的受理时间提交办证申请材料。外地申请单位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邮寄时须通过邮局的特快专递(EMS)邮寄)。为便于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受理和审批情况,申请单位须提供单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地址等信息。

八、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

受理地点:

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

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新洲商务大厦7层707A

材料受理电话/传真:010-88148018(8:30---17:00)

联系人:张洁昕 王丹琳

政策咨询:010-66261309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新洲商务大厦7层(销售许可证受理处)

邮编:1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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