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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云野鸡 提问于[2017-11-16]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年2月18日,国务院令147号发布) [出自:jiwo.org] 2、《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日,公安部令第32号) 3、《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2000年4月26日,公安部令第51号) 二、审批发证部门: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 三、审批办理流程: 第一步:产品检测。申请单位须将样品送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二步:申请办证。检测合格后,申请单位按规定提交证书申请的相关材料。 第三步:审批发证。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审批核发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书。 四、表格下载: 1、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申请表(填报工具); 2、信息安全企业承诺声明模板; 3、企业介绍信模板。 五、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至30个工作日。 六、信息服务平台: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服务平台》网站地址http://www.ispl.cn、http://www.ispl.com.cn。 七、受理方式: 申请单位可以委派专人在规定的受理时间提交办证申请材料。外地申请单位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邮寄时须通过邮局的特快专递(EMS)邮寄)。为便于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受理和审批情况,申请单位须提供单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地址等信息。 八、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 受理地点: 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 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新洲商务大厦7层707A 材料受理电话/传真:010-88148018(8:30---17:00) 联系人:张洁昕 王丹琳 政策咨询:010-66261309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新洲商务大厦7层(销售许可证受理处) 邮编:100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