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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ID: JIWO-2024-2536]   作者: Taber 发表于: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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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相关地方公安机关破获重大非法网络支付案件15起,抓获大批犯罪嫌疑人,涉案资金达540多亿元。其中就包括南通警方近日破获的西安日间结算登记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该公司在没有取得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牌照的情况下,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并收取手续费牟利,自公司2017年成立以来,支付、结算金额达一百多亿。 [出自:jiwo.org]

今年2月,南通警方破获了佰汇诈骗平台案,在对资金来源进行分析中发现,西安日间结算登记有限公司为这个诈骗团伙非法结算了近1400万的资金。对该公司初步调查后发现,西安日间非法结算的资金可不仅仅是1400万。

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 陶峰:发现西安日结在没有得到人民银行许可发证的情况下,在从事非法结算的业务。从2017年开始到现在,整个结算的资金将近100个亿,数额是相当大的。我局专门成立了“2·26”专案组,组织精干力量,对这起案件进行深度研判。公司客户中三家明确为诈骗犯罪团伙

警方调查发现,西安日间结算登记有限公司为下游非法平台进行非法收款和结算(即入金、出金)。打款人将资金分别汇入西安日间结算登记有限公司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开设的多个商户或银行账户,西安日间结算登记有限公司在其平台内对客户支付资金进行结算,扣除费率后,西安日结公司自主选择从资金池中的任一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或三方商户出金的方式将资金转出至下游平台与客户。

今年4月24日,专案组决定收网,对西安日间结算登记公司相关涉案人员实施抓捕,犯罪嫌疑人无一漏网,现场扣押涉案资金580万元,另外冻结2300万元。警方发现该公司有约50家客户,其中三家明确为诈骗犯罪团伙。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孙雪兵:西安日结公司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它下游商户有50多家,其中有三家明确是诈骗团伙,也就是诈骗平台。其他还有40多家,我们通过工商注册资料上面登记的一些地址实际去查找,没有找到一家公司,说明这些公司都是空壳公司。他们通过西安日结,通过的一些资金,都存在很大的疑点。我们初步分析,这些空壳公司的下游商应该是从事非法违法活动的。

 

逃避监管 近万人参与非法支付

南通的西安日结的案例是利用公司的伪装进行非法支付,而警方破获的烟台“1·26”特大非法经营案,则是通过发展会员,利用普通群众为赌博私彩等境外犯罪组织进行资金结算业务,其会员达到近万名,这是全新的逃避监管的一种人海转移资金的战术,虽然很难被发现,最终仍然没有逃过法律的处罚。烟台经侦支队民警 梁洪超:2019年1月25日,我们接到非法经营案的线索。线索称罗某某等人开发运营了一款名为抓蛋App软件。通过招募代理,发展了大量个人微信用户做兼职收款员,疑似为赌博网站提供代收代付的资金结算业务。

经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宋某某、周某等人在未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初先后组织开发并运营“抓蛋”“打字练习”“趣跑”三个平台,与境外30余个网络赌博、私彩等违法网站联系,通过互联网技术对接,并根据违法网站的收款付款指令,为其提供委托收款和付款服务。其具体方法是团伙在三个App平台中发展大量会员,利用这些会员的支付二维码为境外违法网站进行资金收付的工作。截止到警方收网前,这三个App共发展了近万名个人用户。

小方就是其中一名会员,经朋友介绍她做了四个月的兼职,在短短四个月时间里她就赚了3万元人民币。

平台会员 小方:我从去年11月份了解这个东西,然后下载了这个App,兼职了4个月左右,也就是赚了3万多块钱。

警方介绍说,这些普通会员之所以愿意用自己的微信、银行账户帮他人转移资金是因为较高的回扣。每转一笔钱,会员可以得到百分之一的手续费。

会员收款成功后提现到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再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网络支付工具转账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会员们不知道的是他们收的款是境外赌博网站和境内犯罪团伙的违法所得。警方调查发现,罗某某、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非法经营额已经查实的累计在15亿元以上。

2019年4月2日,警方对涉及全国10余个省市重点犯罪嫌疑人展开统一收网行动,仅用24小时就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此后,经过6个多月的抓捕、审讯和调查取证工作,于2019年8月9日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非法网络支付 危害金融市场秩序

在这些案件中,非法网络支付平台游离在监管之外,利用各种手段,为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资金转移,危害我国金融市场秩序,同时为犯罪团伙提供便利。那么,什么是非法支付?什么人在利用非法支付?听听专家的解释。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结算科 刘栩:支付结算业务是由银行和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银行机构,从事在收付款人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的行为。通俗讲只有取得银行牌照和支付牌照的非银行机构才能够从事支付结算业务,没有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银行机构从事支付结算业务,就属于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

正常的移动支付,A向B付款,可以通过网络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如微信和支付宝等)完成资金转移,这样的移动支付是受到监管的。而违法犯罪平台,它为了逃避监管,就会选择非法支付平台转移资金。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情报中心民警 罗楠:一般是非法的违法犯罪的利用网络来违法犯罪的平台,比如说我们所涉及到的赌博、色情、诈骗、还有一些私彩,以这些为主。但是也不排除其他的利用网络来用于资金结算这一块的犯罪,因为这些平台如果利用公司直接对接到第三方平台,那么他们的资金直接在三方的监控之下,他们的资金特征就会触发第三方资金的反洗钱数据。第三方会第一时间对这些账号进行监控和采取其他措施,就直接断绝了他们资金上的正常往来。

当收款方违法犯罪平台无法凭自身账号收款时,它就会找到非法网络支付平台,让他们帮自己进行结算业务。这里非法支付平台被俗称为非法第四方,那么非法第四方是如何把非法资金转移给犯罪平台的呢?

当非法第四方介入后,A不是向违法犯罪平台转移资金,而是通过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向非法第四方转钱,非法第四方收到钱后定期转给违法犯罪平台,并从中收取手续费。那么非法第四方怎么做到违法犯罪平台不能完成的收款呢?它有自己的一套逃避监管的方法。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情报中心民警 张心怡:非法支付平台非常善于包装自己,比较典型的有在银行、第三方开设大量的商户,或者是开设大量的账户分散资金流,或者开设虚假的网络商城。它的资金流向特征与赌博和诈骗的特征非常相似,那么银行反洗钱和风控就很难发现了。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结算科 刘栩:这些非法支付平台不管资金来源,不管是合法的资金还是非法的资金,都是简单通过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来牟取一定收益,这样也是变相的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这些非法支付平台游离于现有的监管制度之外,存在很大的卷款跑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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